种植租地合同怎么写
- 租赁农村土地搞种植,但土地被征收,没有补偿该怎么办?
- 市民下乡租地做农庄,应该需要如何进行土地流转?
- 农场是承包租赁好还是流转土地好?
- 房东在房租没到期的情况下与其他人签订了租房合同,作为租客该怎么办?
- 基本农田出租了,对方在地上建猪场,合同还生效吗?
租赁农村土地搞种植,但土地被征收,没有补偿该怎么办?
关于你提的这个问题,在解答之前,首先需要明确的一个问题是:你作为土地实际经营权人是可以获得相应补偿的。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根据以上规定,你作为该块承包地的经营权人在租赁的土地上种植农作物或者其他地上附着物在土地被征收后是可以获其相应补偿费用的。
其次,你作为土地经营权人,在租赁的土地上不能去改变土地所有权的性质和土地的农业用途,或者破坏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农业生态环境,否则作为承包方的承包人是有权解除你的土地租赁合同的。
最后,需要明确的是因为什么原因没得到补偿,是因为***征地把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费以及其他经营性损失补偿给土地承包人了还是因为什么原因。另外需要提醒一点的就是,你作为经营权人在租赁该块土地进行种植时有没与承包人或者中介人签订书面的土地流转合同,该合同是否约定“土地被依法征收、征用、占用时有关补偿费的归属问题”。如果没有该项约定,建议可以跟土地承包人进行协商或者申请征地实施单位或者村委会进行介入调解,如以上方式均无效,建议申请将该笔费用提存公证,对争议部分向人民***提***讼以便更好的解决问题。
希望以上解答可以帮得到你,如有其他疑问,欢迎在评论下方评论或者私信,关注我,让你更懂三农法律常识!
笔者从事了多年的征地工作,在因项目建设实施征地时,也处理过相同的情况。本答复的主要内容如下:希望能帮助同类情况的涉农项目业主:
流转租赁的土地被征收的,涉及业主的补偿主要是青苗补偿、业主所投资建设的相关设施补偿。而其他如土地征收中最重要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均与业主无关,由土地所在的集体经济组织和承包户按规定分配。
下面,就结合案例说说相关情况。
案例1:蔬菜种植业主主要就是定额青苗补偿。征地中,某社有一片土地已流转给业主种植蔬菜,由于本身的基础设施较好,业主又没有再投资相应的基础设施,所以业主就只按规定获得了一万多点每亩的青苗补偿款,征地的其他补偿与业主就完全没有关系。
案例2:苗木种植业主的苗木经第三方机构评估后进行补偿。笔者所在地的园区等项目在征地时涉及这一情况的,都是走的评估程序,其苗木按品种、规格、当前市场价进行综合评估,第三方机构的评估结果就补偿的依据。
案例3:由业主投资的设施分门别类进行补偿。比如便道、围墙、鱼塘、粪池、水渠、大棚呀,逐项清点之后按当地规定的补偿标准进行补偿。比如笔者这里,对最常见的大棚,若是业主投资的,就分钢架、非钢架按面积进行补偿。
(本文图片来自于网络)
市民下乡租地做农庄,应该需要如何进行土地流转?
市民下乡做农庄需要流转土地,而现在农村的土地大致有两种,一种是农户的耕地,需要取得涉地农户的同意,如其中有的户不同意,只能通过村委会或村民组长协调换地,使流转的土地连片。然后由村委会、村民组长牵头与各农户签一份土地流转合同,并到乡镇土地管理部门备案。
还有的土地是撂荒弃耕地,一般是村委***属,可与村委会签流转承包合同备案。
土地相关政策很严,办农庄前应到所属乡镇咨询法律法规的许可性,因为农户出的是地,这是搬不走的,只要你合同交承包费,其它事宜农户是不管的,但承包者要投入大量资金,一旦出现差错会血本无归。农庄要建房,要取水,要用电,所以相关部门的手续要办全,同时如涉及环保、林业,牧业等部门都要协调好,这些都很关键,不能出任何差错。办农庄涉及时间较长,合同最好进行公证。
万事开头难,头三脚难踢。考察周密些可省许多麻烦事发生。
朋友,你好!我是贵州茶二哥,很高兴回答你提的这个问题。
土地流转是当前农村土地改革发展的一种经营模式,是指农户承包的土地通过合法的形式保留承包权,将经营权转让给其他经营组织或个人经营。我来根据农村土地相关法规,说说我的理解和看法,仅供参考:
一、土地怎样进行流转?
首先,你要弄清所流转土地的归属性和使用性
1、弄清楚哪些土地是属于农户的?哪些土地是村集体的?
2、弄清楚土地现在使用性质,是农户的耕地还是村集体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
其次,根据土地性质、土地经营权人分别进行流转
1、农户承包的土地经营权流转,土地经营权可以对外流转,对象可以不是本村集体经济成员,对外流转应当进行备案,前提是必须以“农民自愿”为原则,不得有任何的强制性行为。
附1:《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四条 ,农户可以将全部或者部分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给集体经济组织的其他经营承包人,由该农户同承包方确立新的承包关系。
附2:《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乡(镇)人民***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情况登记册,及时准确记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情况。以转包、出租或者其他方式流转承包土地的,及时办理相关登记;已转让、互换方式流转承包土地的,及时办理有关承包合同和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变更等手续。
很高兴和大家交流。
一,土地流转是指土地使用权流转,土地使用权流转的含义,是指拥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户将土地经营权(使用权)转让给其他农户或经济组织,即保留承包权,转让使用权。可以通过转包、转让、入股、合作、租赁、互换等方式出让经营权。
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
第十条规定:国家保护承包方依法、自愿、有偿地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第十六条规定:承包方享有下列权利:(1)依法享有承包地使用、收益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权利,有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处置产品;(2)承包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三十二条规定:通过家庭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
第三十四条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主体是承包方。承包方有权依法自主决定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否流转和流转的方式。
第三十六条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转包费、租金、转让费等,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协商确定。流转的收益归承包方所有,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擅自截留、扣缴。
第三十七条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当事人双方应当签订书面合同。***取转让方式流转的,应当经发包方同意;***取转包、出租、互换或者其他方式流转的,应当报发包方备案。
第三十三条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应当遵循以下原则:(1)平等协商、自愿、有偿,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强迫或者阻碍承包方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2)不得改变土地所有权的性质和土地的农业用途;(3)流转的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4)受让方须有农业经营能力;(5)在同等条件下,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优先权。”
如果城里人真想租地做农庄!最好先下去考察一下!一,土地的地质,适合做什么!自己打算怎么利用土地价值!现在***不让在耕地上干别的事,只能用来种植!二,土地的使用年限!如果想长期合作!必须要对当地农民做出最有利的,合理的租金!三,最好找个当地人做代理人,不能合伙!如果合伙,最后倒霉的还是城里人!就找个当地人做代理人!自己出钱和他签合同!他出面帮你打理所有事情!当然,资金必须自己拿着啊!所有事情还是自己说了算!这样才能避免不必要的麻烦啊!
市民下乡租地做农庄,首先要弄清楚农庄做什么。是为了开农家乐,还是搞现代化种植基地,开家庭种植农场,还是搞养殖,他们对租用土地有很大的不同。农村里面的土地分宅基地,基本耕地,非基本耕地。开家庭种植农场,不改变土地性质最简单,直接租大块耕地,自己或找代理人一起一家家的去谈土地承包。开农家乐就要租农村的住宅用地,办养殖厂就要找住宅用地与非基本农庄了。弄清楚这些还要了解清楚当地的规定,与村里领导了解清楚村里的规定,签订好合同。
农场是承包租赁好还是流转土地好?
农场是承包租赁好还是流转好?
我的理解是承包租赁是一家对-家或一家对多家的承包模式。而流转是大范围的土地承包模式。
我认为流转模式有利于农场的发展。因为它的土地连片程度要高。
我认为以上两种模式,只要把双方的合同做好了,把权力和义务尽量细化,年限必须写清楚,把能想到的-切都写淸楚了。其实是一样的。我不认为它有什么两样。
照目前的形势来看,我认为如果想经营农场还是以流转土地为上策。
我们都知道,如果想从事农业生产就必须要做好长期投入和奋战的准备,只有坚持了下去才能够取得效益,所以土地最好是能以长期经营的目的流转到自己的手里。这是因为承包租赁的形式不确定因素太多,变数也很大,到中途经营权被剥夺的可能性也很大,并且价格相对于流转的费用也显的过高。
而且更重要的是如果是租赁,由于自己自主经营的权利会受到范围和时间的限制,那么自己投入的固定资产在租赁期满或者是土地在租赁期间被征用,就等于是白扔;但是流转过来的土地经营权完全在自己的手里,万一遇到土地被征用的情况自己还有一定的主动权可以得到利用,也就是虽然我们得不到土地使用权的赔偿,但是最起码可以得到我们投资在土地上的附着物的赔偿,这样就可以把损失降到最低。
谢邀!不论什么形式,有收益是中心。 租赁与流转只是你取得土地经营,收益诸权利的方式。 目前,三农这块,特别是农业种植上,要有可行性考查,研判资料,信息。 农业种植上,没有精,深加工,仅靠产粮,售粮赚钱,利润可忽略不计。理由很简单,市场调控,冲击,做为个体的种粮大户,十户,百户无法国际市场抗衡。 说到租赁,流转土地,要视自个财力,能力以及中,后期市场动态研判了。
回答这个问题首先要清楚承包和流转的区别,从本质上二者没有太大区别,但是要根据土地使用情况来看。
土地流转是指土地经营权流转,其含义是指拥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户,在土地承包期限内,可以通过转包、转让、入股、合作、租赁、互换等方式将土地经营权(使用权)转让给其他农户或经济组织,即保留承包权,转让使用权。
出租是指承包方将部分或全部土地承包经营权以一定期限租赁给他人从事农业生产经营。出租后原土地承包关系不变,原承包方继续履行原土地承包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承租方按出租时约定的条件对承包方负责。
从中可以看出承包土地只可以在鉴定承包合同以后按照规定农业生产使用,而流转土地最大的区别就是可以在金融部门进行抵押。
房东在房租没到期的情况下与其他人签订了租房合同,作为租客该怎么办?
您这种情形可以分为两种情况:
第一种情况:合同中有具体约定的按合同的具体约定;
第二种情况:合同中没有约定的,在承租合同到期前,出租人、承租人都应当在合理期限内通知对方是否续租。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有优先承租的权利。若出租人没有提前通知,便与第三人签订租赁合同的,承租人可要求继续承租,承租人不再继续承租的,出租人应给予承租人合理期限退租。
基本农田出租了,对方在地上建猪场,合同还生效吗?
国家对农村农田有严格的保护政策。农村基本农田出租,对方在良田(出租地)上建猪厂是违规国家农田保护政策的,双方所签订合同不受法律保护。
国家保护农村农田政策有:不准在良田上植树造林、建厂建房、挖沟挖渠道(村需要时等上报上级部门批准才可动土施工)建造堰溏等,若农村集体或者承包者使用土地需要以上建造,要经国家土地部门批准发证后方可使用。
农村农民土地租出要细看乙方的租用土地使用情况如:土地作何用途、使用土地年限、合同的日期、价格等等。
农村土地出租和承包双方要严格遵守,国家土地使用政策。严禁违法使用土地,确保广大农村农民的利益。
基本农田原则上是不能在上面建养猪场的,基本农田土地性质是从事农业生产,建养猪场已经改变了其土地性质。改变土地性质需经过土地管理部门的许可、批准,未经批准私自建猪场应该可以申请裁定合同无效,如果出租人任其乱来造成耕地毁坏可能会负连带责任。如果是经过有关部分批准建的,合同应该还是有效的,不过可以要求其承包期结束后恢复原样。
回答了:基本农田就是***赋予农民用于农业生产的土地,农业生产[_a***_]种植业和养殖业,在基本农田上建从事农业生产的养猪场,合理、合法切符合国家政策!当然在基本农田上建的养猪场及其所签的合同是有效的!……
多谢邀请!基本农田是受法律保护的,不能改变农业种植功能,在基本农田上盖永久性猪舍是违法用地,合同与国家法律相抵触,合同也就是无效合同。
基本农田只允许在田间地头空闲地搭建简易工棚、板房,简易禽畜栏舍,方便日后复垦。对基本农田,改变使用性质,有严格审批规划制度,村委会没权利审批,乡镇***审批权利只有三亩以下,县***审批权利也只有五亩以下。如果未经审批非法侵占农用土地用于养猪,租赁、流转协议是无效的!
养殖场一般都建在非农用地上,而且远离居民区,环保要达标排放,不能污染空气、水源、土壤。可利用堤坝、沟渠两侧,荒郊野外土地搞养殖业。农村荒山、荒滩、湿地很多,可以利用养猪。农村中小养猪场是禁养的,必须关停转产。如果租赁几亩地搞小规模养殖劝你还是打消这个念头。
我国人均耕地低于世界人均水平,十分珍惜和合理利用土地是炎黄子孙的共同责任!守住18亿亩耕地红线,就是守住我们的饭碗,滥用耕地,侵害的是我们的子孙后代的利益!但存方寸地,留与子孙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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