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作者:小旺

农业种植台账范本图片

小旺 今天 4
农业种植台账范本图片摘要: 贫困户家访记录怎样写?农村的第三块地(自留地),个别村民能以个人的名义占用来种作物吗?为什么?开荒地用交承包费吗?贫困户家访记录怎样写?谢邀。入户调查表、四看法表、帮扶台账表、走访...
  1. 贫困户家访记录怎样写?
  2. 农村的第三块地(自留地),个别村民能以个人的名义占用来种作物吗?为什么?
  3. 开荒地用交承包费吗?

贫困户家访记录怎样写?

谢邀。入户调查表、四看法表、帮扶台账表、走访记录表,当地扶贫工作部门都有一套走访登记表。当然,只是作走访记录也可以自己使用笔记本,但需要记住基本要素,如贫困户家庭成员基础信息(姓名,性别,族别,***号,家庭住址,健康状况等),一般需用户口簿或***登记;贫困户工作性质(省外务工、省内务工、零工、务农);收入记录及测算;房屋结构(砖混、砖木、木等)及平方记录;土地性质及亩数、种植物种及产量;劳动力状况;家庭成员义务教育状况;家庭成员医疗保险缴纳状况;饮水安全和是否困难状况;家庭不动产状况及土地流转、出租状况;吃穿基本情况;低保五保情况;脱贫意愿和需要帮扶的措施等等,有的时候不是一次走访就能详细了解的,需多次走访调查了解,在每次走访调查后,屋内外均需拍照并与贫困户合影,作为自己走访资料同时也可作为将来贫困户脱贫后照片对比的一项佐证资料。在实际工作中的一点总结,仅作参考,遗漏和不对之处请谅解。

农村的第三块地(自留地),个别村民能以个人的名义占用来种作物吗?为什么

我认为农民的自留地:是可以种农作物:早在大集体的时候;国家分给少量的自留地:那时候叫菜园地`又叫小园田:同样受保护:所以说:自留地种农作物是可以的:同样受法律保护○

在回答问题前,我们要先弄清楚农村的哪块地是属于自留地,自留地到底是属于哪种性质,所有权到底是归集体,还是归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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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据我所知,农村自留地是以集体的名义,根据人口数量的多少按人头进行平均分配,包括基地在内,不属于个人的私有财产,所有权仍然是归集体,村民只有管理权和经营权。由于农村自留地数量不多,零零碎碎,不便于集体统一管理,所以就成为了村民家中永久性的固有土地,村民在自留地上想种植什么就可以种植什么,集体一般来说无权干涉?

以前的自留地,是集体专门留给农户家庭种植蔬菜 、新鲜瓜果的私有土地,村民不但可以在自留地种植其它的经济作物,还可以在自留地上,或者是自己的房前屋后搭建鸭棚鸡舍,从事小型养殖业。

农村自留地,本来就是属于村民的私有土地,和宅基地的性质一样,不存在有任何的侵权责任和所谓的占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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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用,这个词用得不太顺耳,有点把农民本来就该得到的权益搞得“很不地道”的感觉。

前不久,***中央 ***院 刚强调并发布了《关于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的意见》,给广大农民又吃了一颗定心丸,已经有自留地的,自己种植点自己爱吃的蔬果,甚至送给亲朋好友,完全没问题啊。

先了解一下自留地的概念:中国农业集体经济组织按政策规定分配给成员长期使用的土地。农户经营自留地是一项家庭副业,可以充分利用剩余劳动力和劳动时间生产各种农副产品,满足家庭生活市场需要,增加收入,活跃农村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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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见,自留地实际已经融合在承包地里,而且长期稳定不变,自留地和承包地在法律上已经没有任何区别。在土地仍然由集体经营的村,有的继续保留了农民自留地,供农户种植蔬菜林果,发展庭院经济。自留地的使用者对自留地享有长期使用和收益的权利,不得随意调整、收回,但这并不能改变其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性质,这一点要格外注意。

自留地一般都在农户的宅基地附近,虽然两者都是农民长期使用的土地,但性质是完全不同的。农民的自留地一般都是农用地主要用于耕种,在使用时不得擅自改变其农业用途,不得在自留地上建房、葬坟、挖坑和取土等。而宅基地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经营性建设用地,农民享有宅基地的资格权,其使用权可以随农房的租赁而流转。

在农村土地确权颁证时,自留地和承包地、宅基地一样,都应当纳入颁证范围加以确认,但必须在表册、台帐和经营权证书上注明“自留地”。


土地确权以后就永远没有自留地了,自留地已经成为了历史。

既然土地已经确权,就不存在以个人名义占用这一说法,题主要知道,现在的土地确权全部都是确权在个人名下,他自己的地,他想做什么都可以,别人(特别是题主这样的人)无权干涉和指责。

试问,你的地会让他随便占用吗?不会吧?

你说的自留地在我们这里已被人们淡忘了,所以说个别村民以个人的名义占用来种农作物就无法回答了。在一轮土地承包时是分的类型(自留地、口粮地、劳力地)自二轮土地承包我们这里就不再分什么自留地、口粮地、劳力地的类型了,都是以每人600至700斤粮食,按不同地质亩单产,折成地亩分别以合同形式承包给农户的,因此对你所提问题感到生疏吃力。报歉!

开荒地用交承包费吗?

开荒地,是指农民在承包地以外自行在荒山荒坡上开垦的土地,只要是合法开垦,没有破坏森林植被,不会对环境造成影响,一般来说国家是承认的。只要国家承认了你的开荒地,那么,本着谁开荒谁受益的原则,开荒地由开荒着种植,不必交纳承包费。

但是,有一点必须清楚,农村所有的土地,都属于集体所有。农村自行开垦的土地,虽然由农民种植使用,但其所有权还是属于村集体的。一般来说,在农村土地承包的一个承包期内,村集体不会调整土地,农民可以自行种植开荒地。但是,如果土地承包到期,农村需要重新调整承包地,这时候农民自行开垦的土地,已经成为村集体的耕地,会由村集体收回使用权,重新对外发包。当然,发包时会优先发包给土地开垦着,但这时候这些土地和其他原有耕地一样,就要交纳承包费了。

现有形势下,农村已经很少有农村自行开垦出来的土地了,国家也不再提倡开荒种地,并且许多地方都在提倡退耕还林,退耕还草,农民开垦土地,可能涉嫌违法了。现在的开荒地,基本都是上世纪八九十年代形成的。如果在第二轮土地承包中,这些土地已经纳入统一承包,那现在就已经在交纳承包费(当然,农村的土地承包费是非常少的,因为现在农业税取消,三提五统也取消,多数土地是农民白种的)。如果是第二轮土地承包以后开垦的土地,那这些土地统常情况下,农民可以免费种植到本轮土地承包结束后再延长30年,到2057年左右

不过,还有一点,农村土地承包法中,明确规定,承包期内,通过依法开垦等方式增加的土地,可以用于承包期内土地调整和承包给承包期内新增的人口。所以说,农村农民开垦土地,实际上是不受法律保护的,随时都有可能被村集体收回,特别是开垦后又撂荒的土地,使用权很可能被收村集体发包给新增人口。所以,农民开荒需要谨慎,最好开垦时经村委同意,并签订开垦协议,避免以后被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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